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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劳务派遣三方的合同?

作者:劳务派遣合同 来源: 时间:2022-05-2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关于解除劳动派遣关系三方关系的规定,其基本思想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一致。本条第一款规定了解除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权利。即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派遣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被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与派遣劳动者达成协议而终止。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务派遣工;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

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况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强迫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非法威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制作业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退还被派遣劳动者和劳动派遣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关系构成劳动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务派遣工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而无效;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看出,雇主只能返回派遣工人,因为工人不符合就业条件或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所以劳动派遣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终止纳入规定,有利于终止情况的法律化。标准化有利于明确和处理关系,有利于建设。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雇主和工人的合法劳动权益。